《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报告,“适用于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答复询问等”。PPT设计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制度,市纪委于2016年2月2日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开展了全市各单位公务接待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检查了我市各大酒店2015年12月份以来的酒席预订记录和接待发票开具记录。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单位能认真执行公务接待“三严四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公务接待制度,能较好地落实相关规定。同城接待现象和年末在各大酒店接待的次数明显下降;一些单位自觉及时退订了各类茶话会、年夜饭等酒席;单笔接待数额大幅下降。但仍然存在一些违反规定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接待中存在单餐高额消费和上高档菜肴情况。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高额接待的情况。如发现市环境保护局出现两笔单餐接待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记录;个别单位存在高档菜肴的现象,点了野生甲鱼、大闸蟹等价格比较高的菜肴,如市土地勘察测绘队的一笔接待菜单中出现“东海正宗野生黄鱼”的菜品。
(二)以会务费的形式报销公务接待费。个别单位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2015〕164号)规定,在星级酒店召开会议,且把接待费用在会议费中支出。如市环境保护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全市流动人口传染病管理工作培训班,将接待餐费以会务费发票支出,市测绘院把多笔接待费用以会务费发票支出。
(三)存在个别同城接待情况。从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本市各部门、镇(街道)之间的同城接待,但仍然存在接待温州地区有关单位和本单位系统内部吃请的现象,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南街道新居民服务所、食品总公司等单位存在市域范围内接待及单位内部人员到酒店吃请的情况,且费用超过工作餐标准。
(四)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还没有执行公务卡制度,公务接待没有按照公务消费卡刷卡消费,实行一次一结算,存在签单、赊账的现象。
(五)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接待审批存在失管现象。检查中发现,市测绘院、土地勘察测绘队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接待费支出、审批等环节随意性大,并且没有实行公务接待费公示报告制度,主管部门也缺乏日常有效的监督。
三、严肃纪律确保工作落实
“三严四禁”是我市去年推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把执行“三严四禁”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执行“三严四禁”的现实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克服麻木懈怠、被动应付和走过场的思想,坚持把落实“三严四禁”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三严四禁”,自觉抵制和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按照“三严四禁”要求,认真落实温州地区范围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加强机关食堂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消费和公示报告制度,各单位必须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局域网公开上月的接待情况并按要求报告,执行情况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市纪委将会同财政部门适时组织对公务卡消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市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和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温州地区以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我市正处于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争取上级政策争持和改善发展环境的任务十分繁重,应当本着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切实做好对温州市以外来宾的接待工作,按照接待限额严格控制年度接待费用。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已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违反“三严四禁”规定的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乐委办发〔2015〕112号)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督查和监管力度,严肃查纠违规行为,对违反“三严四禁”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开始前,局领导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的通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此次自查活动的意义。自查中,我们从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落实等环节入手,深入查找接待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局领导及时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既充分认识到接待工作的重要性,又把周到细致、热情融入到接待工作中,做到不以高支出的接待作为热情的标准。同时,局领导更通过多种方式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要求大家主动理解和积极支持经费管理工作,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局的自身建设上;局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同时要求负责接待工作的同志要有较强的原则性,廉洁奉公、不贪不占,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掌握标准,认真负责地履行手中权力,杜绝随意开支和越权开支等现象。
为保证接待工作既热情得体又勤俭节约,避免标准不一、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外公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具体事项,通过对接待工作进行正规化管理,实行以制度管人,使接待工作有章可循,堵塞漏洞,避免工作的随意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1.确定比较合理的开支标准。参照地方同级机关接待标准,针对不同的接待对象(包括上级机关来人、兄弟城市参观学习、业务会议接待等),分别明确餐费接待标准,一般接待原则上不备水果,不自动带客人到旅游景点参观,不负责客人住宿费用。
2.建立严格的相关制度。为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以现行财务制度为基准,从本局财力实际出发,建立接待标准(住宿标准、餐费标准)、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如:哪一类接待对象由哪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接待,享受怎样的接待规格;不同的接待规格报请哪一级领导审批,不同级别的接待人员享有多大的临时开支权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办事人员心中有数,按章办事。
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我校根据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的精神,对照文件列出我县公务接待存在的五个问题而进行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情况说明如下:
一、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机构、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我县公务接待存在的五个问题:
1.一是接待公函制度执行不到位。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的凭证附件有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和财务票据,还有相关派出单位的公函。但在具体接待人员名单上,标明具体负责人员,并未具体列出全部接待人员名单,在此我单位确实未有做细此项工作。
2.二是接待清单附件不全面。我单位的接待清单不只是列明来人单位、人数、费用以及审批等事项,而且公务活动项目的时间、场所以及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项目都在清单中体现。但在全部接待人员清单中确未有全部列出,而且报销接待费单据中没有附上菜单。
3.接待标准执行不严格。我单位没有此现象。我单位的接待标准是按照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的要求来严格执行接待标准的。并不存在超标准接待、超规格接待、超人数陪餐,或县直单位之间、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单位之间无公务相互宴请等情况。
4.是接待费列支不规范。我单位严格按照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的要求,不存在在接待费中列支高档酒水、高档香烟、土特产或报销工作餐费等情况。
5.是接待费支付方式不规范。我单位接待费支付基本上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支出有过使用现金支付的现象。另外我单位的公务接待凭证与附件审批表、接待清单或工作方案、接待函都装订在一起入账,由会计统一装订,统一专柜存放。不存在分开存放,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我单位为了严肃财务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服务质量和教育服务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按宁纪函【2018】86号文件和县教育局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的后期公务接待工作特作如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学校班子领导通过认真学习相关上级文件,按照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深刻认识到财务资金使用规范、财务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明白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财务管理工作小组以及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财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教导主任)、
(总务副主任、会计)
成 员:(教导副主任)、(出纳)、 (学科组长)
财务自查自纠工作小组:
组 长:(总务副主任、会计)
副组长:(教导副主任)、(出纳)、
成 员:(学科组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二、严格执行制度。我单位在后段中必将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教育局宁教办【2018】55号文件关于印发《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规定》的通知(2018年4月18日新修订)文件、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落实,坚持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财务人员做起,以上率下,坚持抓常抓长,从严从细着手,切实增强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单位后段将由校长和主管财务工作的总务处主任以及具体财务工作的学校会计和出纳人员必要进一步抓好本单位有关经费使用、公务接待等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健全有效规范的配套制度,推动作风建设的长效化制度化。
三、学校内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学校要按照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对照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当中说明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找准找全本单位内部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问题台账清单,逐一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后段我校将成立由党支部、教育公会、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财务监督检查小组,会同学校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对学校的公务接待支出进行不定期抽查。后段绝对不允许有不认真进行公务接待整改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监管责任不落实或者甚至依然顶风违纪违规的现象出现。
今后,我校必将以中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宁纪函【2018】86号文件的精神做为以后公务接待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参考和工作规范,也并一如既往的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文件精神,在公务接待监管和费用使用上做好合法、合理、合规,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出现。做好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学校资金管理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