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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点击: 日期:2022-03-31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古诗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供大家参考选择。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 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 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 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

(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 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 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 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 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根据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在全镇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 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 党员队伍。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审批,报党(工)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党 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全镇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 制管理,即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为A类;在本单位(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在外的流 动党员或退休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便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三、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本年度总积分=基础积分(最高6分/月x12=72分)+年度民主评议积分(最高28分)+贡献积分(最高20分)-扣分,总得分不能超过120分。

四、积分内容

1、基础积分(72分)。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 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 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 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 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 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 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 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 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2.民主评议积分(28分)。民主评议年底组织开展,由村党支部采取党员个人陈述、支部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综合评价“一述四评”最高28分的 方式,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确定得分。(“优秀票数”x100+“合格票数”x80+“基本合格票数”x60+“不合格票数”x0)/参加测评人数 x28%)

3、贡献积分(最高20分)。

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20分。

五、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 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综合评定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 等次确定。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评定结果运用。

(一)积分等次确定。党支部每年度12月份,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党委备案。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积分等次为“好”的党员,给予具体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措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60分 (不含60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 名。当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惩处措施。

(四)对A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对积分在80分以下的,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五)对C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 措。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 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党组织要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账档案。要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账》。《党 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月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各支部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党委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 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 明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将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考核运用到“两学一做”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能够有效解决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学少一个样、做与不做一个样的问题,促进党员学得深入、做得扎实、不走过场。

一是细化积分明标尺。党支部可根据学习教育总体安排,按照学习积分、岗位积分、服务积分等分别制定积分细则,对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党课教育、专题讨 论、组织活动,完成自学任务,按时缴纳党费,发挥先锋作用等设定相应分值,下发学习内容清单,让党员明白学习标准和要求。对学习心得受到媒体刊载、职能工 作受到上级表彰、服务群众工作受到社会表扬等实行加分,推动以知促行、知行合一。

二是常态评分找差距。按照“一人一卡、一月一评”的要求,党支部可为每名党员建立积分登记卡。在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以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评定。通过对照自学计划查学习内容落实、对照党日活动签名查到课率、对照学习教育笔记查交流发言、对照个人提供资料查履职尽责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评出每个党员的积分,让党员从评分中知晓学习教育存在差距不足。

三是公开晒分造氛围。每月将党员积分情况,在党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每季度通报点评一次季度综合积分情况,评出“季度党员积分之星”,张贴光荣榜,宣扬先进事迹,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每年年底总评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依据。

四是精准用分促整改。党支部对每月积分在90分以上的党员,在集中学习时点名表扬;对积分在70-89分之间的党员,指出学习教育中存在的差距不足, 明确改进措施;对60—69分之间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对60分以下的不合格党员,对照“亚健康”党员 分色预警制度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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